【普法宣扬】活泥鳅钓个鱼罢了怎样就判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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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扬】活泥鳅钓个鱼罢了怎样就判刑呢?

2024-03-17 21:29:15 案例展示

  据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刘某和段某是资深“钓友”,两人常常相约在各地野钓。2022年10月,两人在绵阳市盐亭县梓江河段运用活饵(泥鳅)垂钓,合计钓获翘嘴红鲌、鲢鱼、鳜鱼等41.69千克。

  接当地大众告发,民警当即赶赴现场,对抄获的渔获物、诱饵、垂钓东西等进行封存、称重并摄影取证,刘某和段某对自己在禁钓河域运用活泥鳅垂钓的违背法令规则的行为供认不讳。

  2023年6月,盐亭县检察院指控二人犯不合法捕捉水产品罪,并向盐亭县法院提起刑事顺便民事公益诉讼。

  盐亭县法院审理以为,刘某、段某违背维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期和禁渔区运用国家制止的捕捉办法不合法捕捉水产品,其行为已构成不合法捕捉水产品罪。一起刘某、段某的行为损坏了渔业资源,形成国家渔业资源丢失,危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当生态修正补偿的民事责任。鉴于两人认罪认罚,自动承当民事责任并向社会真挚悔过抱歉,法院依法判处刘某拘役四个月,缓刑七个月,判处段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两人连带补偿渔业资源丢失人民币11918.16元,用于购买鱼苗修正梓江渔业资源。

  攀枝花市米易县公安局民警在辖区巡查时,捕获三名运用活泥鳅垂钓野生水产品的嫌疑人。经查,嫌疑人高某、黄某、曹某为吃野生鱼,在农贸市场购买活泥鳅后用于垂钓。终究,这3名嫌疑人因涉嫌不合法捕捉罪被当地公安依法立案侦查。

  广安市邻水县护鱼员接到告发称,有人在该县的城北镇御临河用活泥鳅“打窝”垂钓。在劝导、取证过程中,垂钓者吴某拒不合作,当场毁掉依据并致护鱼员受伤。最终,垂钓者吴某因涉嫌阻碍执行公务和不合法捕捉水产品,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绵阳市盐亭县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表明:“一般来说,活饵垂钓是指运用鱼虾、泥鳅等水生活体生物打窝或许直接将其作为饵料进行垂钓的办法。相对于其他饵料,活饵更简单招引一些掠食性的鱼类。这种捕捉办法会在很短时间内形成很多的肉食性鱼群被诱捕,影响该水域生态平衡,导致水生生态食物链被损坏,严重损坏生态系统。所以,活饵垂钓被法令和法规严峻制止。”

  本案两名当事人选用的活泥鳅垂钓正是此种不合法捕捉的办法,且捕捉数量较大,过量掠取渔业资源,对涉案水域水生生物危害极大,严重损坏生态环境。因而,两名当事人的行为冒犯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的规则,涉嫌构成不合法捕捉水产品罪。别的,两人对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可以形成损坏,危害社会公共利益,除承当刑事责任外,还要承当损坏生态环境的民事责任。

  *以上据《四川省农业乡村厅关于发布四川省天然水域禁用渔具和禁用捕捉办法名录的布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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